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,打造危险品运输第一品牌
向左
  • 电池空运
  • 电池海运
  • 电池报关
  • 电池仓储
  • 电池运输包装
  • 电池分类
向右
常见问题首页 >> 常见问题 >> 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

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

出处:www.gotonecargo.com   分类:常见问题  发布:2017/3/1 16:00:00
摘要: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,必须按照国家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》规定执行。
(1)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,必须按照国家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》规定执行。 
(2)产生者必须符合通用收集规范中的要求。 
(3)收集者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,必须有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,并且拥有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。 
(4)任何非处置单位,严禁贮存废电池的量不能超过1 吨,贮存时间不能超过90天,收集者在电池未运输到处置场之前严禁拆解及排放电解液。 
(5)收集者可在收集区域内建设电池暂存库,以利于电池中转。暂存库的建设必须满足电池储存的要求。 
(6)收集已经撤出的电解液时,必须用耐酸容器包装,以防事故发生。 
(7)撤装的铅材料应包装后收集。 
(8)收集者禁止将废电池转移给无废电池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。
首 页 |电池运输 |电池运输渠道 |增值服务 |服务保障 |成功案例 |新闻资讯 |危险品运输 |联系我们 |网站地图

扫一扫 加微信给您报价

2014—2020  深圳得一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    网址:www.dianchi56.com
咨询热线:400-000-7690      电话:86-755-33155668        传真:86-755-33013286      E-mail:  miki@gotonecargo.com
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M24栋106号   
美国分公司
电话:18926422612
上海分公司
电话:021-50683191
手机:13167090561
广州分公司
电话:18924603770
传真:020-62619465
香港分公司
电话:+852-31840396
手机:(852)62816906